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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处理规定

发布者:衡水北方司法学校    时间:2018年03月08日     

衡水北方司法学校

关于对违反校规校纪学生的处理规定

为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建设良好校风、学风,优化学生学习、生活和成长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对学生违纪处分遵循的原则:
   1、程序公开原则

对学生违纪的处分应充分尊重学生的合法权益,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规定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处分恰当。对学生违纪的处理程序应公开,处理结果应在全校公告。
    2
、以人为本、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原则
    
对学生违纪的处分,应充分考虑学生违纪的行为性质、过错程度以及其本人对违纪行为的认识态度。对于如实说明违纪事实,主动承认错误,检查认识深刻,确有悔过表现的,可从轻处罚。
   
二、  处分种类
    1
 对学生违纪的处分种类有: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2
 受到纪律处分的学生,取消参加本年度评奖、评优资格。
    三、处分实施

1、          组织打架斗殴的,给予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组织打架斗殴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2
、参与打架斗殴的,给予记过处分;参与打架斗殴致他人轻伤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打架斗殴致他人重伤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3
、打架斗殴事件已终止,事后威胁、恐吓、报复他人的,给予严重警告、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4
、教唆他人,激化矛盾,促使打架斗殴事态扩大,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严重警告、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处分。

5、盗窃他人财物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数额较大或者盗窃多人多次的,给予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
    6
、毁坏公共财物或者他人财物,除照价赔偿外,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后果严重,经教育仍不悔改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7
、扰乱课堂教学秩序、用餐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

8、酗酒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经教育仍不悔改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9、有赌博行为的,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处分。情节恶劣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0、吸烟成瘾,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11、在校学习期间搞对象、谈恋爱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12、旷课或不经批准离校超过一天以上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13、顶撞老师(教官)或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又不服从学生干部管理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14、拉帮结派,称王称霸,以强凌弱,欺负小同学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15、上课迟到、早退、不认真听讲、看闲书、睡觉、串座位等,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16、学校的期中、期末或毕业结业考试有作弊行为,除不准补考外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四、处分执行期限
 
1、警告处分执行期为一个月,处分的生效与撤销均由班主任掌握。

2、严重警告处分执行期为二个月,处分的生效与撤销均由班主任提出学生科备案。

3、记过处分执行期为三个月,处分的生效与撤销均由学生科负责并报主管校长。

4、留校察看处分期限为半年,处分的生效与撤销由主管校长提出,经校委会研究决定执行。

5、开除学籍处分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后执行、同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6、被处分者的处分执行期以处分决定为准,即时生效,处分表放入学生档案。

7、受处分同学在处分执行期内又有重犯或另有违纪行为的将提高一个处分档次,执行期重新计算;受处分同学在处分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或正面表现极为突出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提前结束执行期。

8、学生受处分执行期满或提前结束执行期的,受处分资料从学生本人档案中转出,如到毕业仍在执行期间的,受处分资料跟随毕业生档案。

9、学生受处分情况及时通报政教处,以便掌握学生量化考评得分情况。

五、审诉

受处分学生对处分决定如有疑议,可按有关规定进行审诉,学校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受理并及时回复。

以上规定自颁布之日开始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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