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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校一日常规

发布者:衡水北方司法学校    时间:2016年03月09日     
(一)、早6:00(6:10)宿舍长组织成员起床,整理个人床铺。(正副舍长负责)
(二)、早6:15(6:25)集合完毕队长组织跑操。对无辜不出操或不按时出操者按规定扣除个人量化、考评得分。(学生会、体委负责)
(三)、早6:40—7:10(6:50—7:20)个人洗漱,整理个人床铺、物品、劳动工具。(正副舍长、值日生负责)7:10(7:20)集合打饭(学生会、体委负责)。
(四)、早8:00(8:10)前,除值日生外全体同学到教室。值日生8:20(8:30)前到教室。班委会成员轮流负责考勤。迟到者教室后军姿10分钟后方可回自己座位(以当堂老师安排为准)并按规定扣除个人量化、考评得分。
宿舍卫生不合格,卫生区卫生不合格,值日生、相关负责人,课外活动时在操场军姿10分钟。并按规定扣除个人量化、考评得分。(学生会、班委会负责)
(五)、中午12:00集合打饭。(体委负责)
中午12:40宿舍长负责召集本宿舍成员准备午休,且不准私自出宿舍、楼道走动(除检查人员外)宿舍内不准影响他人休息。同时严格遵守宿舍制度,违反规定者,本宿舍门外军姿10分钟方可回本宿舍。并按规定扣除个人量化、考评得分。(学生会负责)
(六)、下午14:40(14:00)宿舍长组织本宿舍成员整理个人床铺、物品。下午14:50(14:10)前到教室集合(值日生除外)值日生打扫卫生,规整宿舍物品、劳动工具后,15:00(14:20)之前到教室。对迟到者处理方式同上午。
(七)、晚18:00(18:20)集合打饭。(学生会、体委负责)
(八)、晚18:50-19:35看中央新闻联播(由学生会、班委会组织)学生会正副主席全面负责。20:00-20:40(19:50-20:30)教室上自习(以值班老师安排为准)班长全面负责。保证教室的安静与纪律。不准无故外出。违反者按相关规定处罚。遇到特殊情况班长第一时间报告值班老师(班委会负责)。
(九)、晚20:40(20:30)下自习。教室值日组准时、保质保量的做好值日(班委会负责)。晚21:10(20:40)集合点名(学生会、体委负责组织)。
(十)、负责所属卫生区的同学早8:00-8:20(8:10-8:30)以前打扫完毕并归放好劳动工具。特殊天气造成的任务加大(大雪、刮大风等)报告班长,由班长调动所需人数来完成大院的卫生。
(十一)、晚21:45(21:15)舍长组织成员个人卫生(如:洗漱、洗涤等)(宿舍长负责)。晚21:55(21:25)宿舍长召集本宿舍成员,组织成员准备就寝(宿舍长负责)。晚22:00(21:30)全部熄灯就寝,不得私自出宿舍(除检查人员外)。在宿舍内必须遵守宿舍相关规定。违反规定者,本宿舍门外军姿10分钟。并按规定扣除个人量化、考评得分。(学生会负责)。
注:1、括号内时间为冬季作息时间。
2、上述各条款由值班教官、值班老师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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